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要求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6年5月9日—5月13日
二、自查内容
主要检查入党材料建档目录中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完整,程序是否规范,填写内容、时间落款、材料签名等有无问题等,具体检查要点见附件1。
三、自查步骤
1.学院党委、党总支自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学院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自查、整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学院的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以及自查、整改工作应在5月13日前完成。自查结束后,统一填写《2016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上报自查情况。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于5月13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附件2的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发电子版至组织部邮箱,交党委组织部)。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安排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党务工作干部负责,将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切实抓好,做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前,档案材料要规范、完整。
党委组织部将于5月20日之前组织检查组进行复查。检查结果将由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建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考核评议内容。
联系人:周付林,联系电话:87118701,13576957236。
附件:
1.2016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检查要点
2.2016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6日